近日,,經(jīng)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自然資源廳,、省財政廳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財政激勵獎補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,鼓勵先進形成良好示范效應(yīng),進一步建立健全財政激勵獎補機制,,激勵各地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,,助推“百千萬工程”。
按照“事前引導(dǎo)+考核激勵獎補”相結(jié)合的方式,,2023年省財政已下達2.55億元支持引導(dǎo)資金,,對42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地區(qū)(3個縣域試點、39個鎮(zhèn)域試點)給予支持,。2024年至2026年,,省財政將再安排4.38億元獎補資金,用于對在全省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成效較好的地區(qū)按不同等次給予資金激勵獎補,,其中2024年擬安排8400萬元,,2025年,、2026年擬分別安排1.77億元。
《方案》提出,,要緊緊圍繞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目標與成效,,堅持示范引領(lǐng)、聚焦重點,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,,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財政激勵獎補工作。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評估工作,,按照評估結(jié)果分配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獎補資金,。
《方案》明確,獎補資金具體分為1000萬元,、600萬元,、300萬元三檔標準,分別獎補2023年度成效評價結(jié)果排名前3名,、第4—8名,、第9—16名的項目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,,以及2024年,、2025年度成效評價結(jié)果排名前6名、第7—17名,、第18—34名的項目所在縣(市,、區(qū)),且規(guī)定每個縣(市,、區(qū))總獲獎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