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短板,,建立學前教育、公辦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及逐步增長機制,,全省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300元,,對符合條件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參照給予補助;全省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,。繼續(xù)落實義務教育公用經費,、中等職業(yè)教育生均撥款制度,全省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小學不低于每生每年1150元,,初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950元;全省中等職業(yè)教育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元(不含免學費補助),,其中珠三角地區(qū)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