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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辦函〔2016〕62號 |
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 糧食安全責任考核情況的通報 ?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,,順德區(qū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,、各直屬機構: 根據省政府有關開展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工作的部署,,省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(qū)政府糧食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屆滿前考核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,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: 一,、總體情況 近年來,全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,、國務院和省委,、省政府關于糧食工作的戰(zhàn)略部署,認真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,,穩(wěn)定糧食生產能力,,完善糧食管理體制,加強糧食市場調控,,充實地方糧油儲備,,強化糧食質量監(jiān)管,加強糧食設施建設,,在國內外糧食市場形勢復雜多變的情況下,,實現了全省糧食供需平衡、價格穩(wěn)定,、應急有效和質量安全四大目標,,確保了我省作為全國第一人口大省、第一糧食銷區(qū)的糧食安全,為我省經濟社會發(fā)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保障,。但也存在個別地方糧油儲備規(guī)模未落實,、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快、糧食流通監(jiān)管能力不足,、糧食流通產業(yè)化水平不夠高等問題,,需引起高度重視。 二,、考核結果 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(qū)政府糧食安全責任屆滿前考核(考核年度為2013,、2014年)結果均為合格以上,其中:江門,、韶關,、順德、廣州,、佛山,、河源、惠州,、肇慶,、梅州等9市(區(qū))為優(yōu)秀等次;東莞,、中山,、清遠、陽江,、深圳,、潮州、云浮,、珠海,、湛江、茂名,、汕尾,、揭陽等12市為良好等次;汕頭市為合格等次,。 同時,,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(qū)政府糧食安全責任屆中考核(考核年度為2012年)結果均為良好以上,,其中:江門,、東莞、韶關,、河源,、汕頭、佛山、廣州,、中山,、惠州、湛江等10市為優(yōu)秀等次,;清遠,、珠海、汕尾,、肇慶,、陽江、梅州,、云浮,、茂名、潮州,、深圳,、揭陽、順德等12市(區(qū))為良好等次,。 綜合屆中和屆滿前考核情況,,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(qū)政府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均為合格以上,江門,、韶關,、河源、佛山,、廣州,、惠州等6市兩次考核均為優(yōu)秀等次,對上述6市給予通報表揚,。 在新的形勢下,,全省各級政府、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糧食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,,全面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69號)和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的實施意見》(粵府〔2015〕101號)精神,,按照國家和省新修訂的考核辦法,認真落實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各項要求,,確保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落到實處,。要確保完成向省政府承諾的2016年底前全面落實新增地方糧食儲備規(guī)模和糧食倉儲設施建設任務,扎實做好糧食各項工作,,深入推進“南粵糧安工程”建設,,持續(xù)確保我省糧食安全,為我省實現“三個定位,、兩個率先”目標提供有力支撐,。 ? ? 省府辦公廳 2016年2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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