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李克強總理簽批,,國務院日前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決定》,。本屆政府成立之初,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有226項,,2014年經過三批集中調整,,保留34項。此次再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項,。至此,,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7%改為后置審批或取消。
為持續(xù)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,降低企業(yè)制度性交易成本,,打造有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(huán)境,,根據(jù)國務院部署,2016年以來,,國務院審改辦,、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推進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工作,。在總結上海,、廣東、福建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(qū)改革試點經驗和專家學者意見建議的基礎上,,重點研究了改為后置審批后加強監(jiān)管的措施,、潛在風險的防范和處置、改革條件是否成熟等,,決定再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項,,具體是: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;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中外合資,、合作印刷企業(yè)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(yè)審批,,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(yè)審批;中國民用航空局實施的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,、民用航空器(發(fā)動機,、螺旋槳)生產許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