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市人民政府:
《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粵東天然氣主干管網(wǎng)惠州-海豐干線海豐分輸站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》(汕府〔2021〕28號)收悉,。受國務院授權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,、同意粵東天然氣主干管網(wǎng)惠州-海豐干線海豐分輸站建設項目使用1.4174公頃建設用地,,即同意你市海豐縣將農(nóng)民集體所有農(nóng)用地1.4174公頃(含可調整地類0.5041公頃)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(xù)。上述1.4174公頃用地由當?shù)厝嗣裾凑展┑胤桨钢械墓┑胤绞揭婪ㄒ酪?guī)供應,,并督促當?shù)刈匀毁Y源主管部門及時劃撥土地,。
二、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,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,,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,安排被征地農(nóng)民的社會保障費用,,落實安置措施,,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(nóng)民的生產(chǎn)和生活,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,長遠生計有保障,。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,不得動工用地,。
三,、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。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,,補充數(shù)量相等,、質量相當?shù)母亍6酱俳ㄔO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。
廣東省人民政府
2021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