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市人民政府:
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廣州市黃埔區(qū)2023年度第八十四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》(穗府報〔2024〕124號)收悉,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市黃埔區(qū)將國有農(nóng)用地0.4237公頃轉(zhuǎn)為建設用地,,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.2506公頃,。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.6743公頃,由當?shù)厝嗣裾婪ㄒ酪?guī)供應,,用于城市建設,。
二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,。
廣東省人民政府
2024年9月6日